关于头孢氨苄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及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发布时间: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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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有关零售药店: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现将头孢氨苄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及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11月1日起,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带量采购模块采购头孢氨苄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头孢氨苄联盟带量采购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纳入直接采购目录,医疗机构可按挂网价直接采购,也可议价采购。
二、医疗机构与中选药品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于10月25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以电子合同的方式签定集中采购合同。
三、中选药品可由中选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中选生产企业可自主选定不超过3家(含3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配送,请企业于10月25日至29日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5357873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