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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供应价格异常药品价格动态调整申报信息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6-02 阅读次数:9987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暂行)》(云医保〔2020〕95号)、《关于部分供应价格异常药品重新申报调整挂网价格的函》、《关于调整第二批供应价格异常药品挂网价格的函》、《关于部分供应价格异常药品重新申报调整挂网价格补充通知的函》及《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相关事项的函》要求,现将供应价格异常药品价格动态调整申报信息挂网交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交易目录

经申报审核通过的供应价格异常药品清单内药品,将于2021年6月18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正式启用,目录详见附件1。供应价格异常药品清单内药品对应的同品规在网交易药品,将在上述药品挂网交易后停止挂网交易资格(按其他新申报项目申报挂网的除外),停止交易目录详见附件2。目录药品挂网方式如下:

1.企业申报价格不高于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且申报了全国最低3个省份中标(挂网)价格的,医疗机构可按挂网价直接采购,也可议价采购。

2.无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或企业申报省级采购平台招标(挂网)价格不足3个省份,以企业申报价格和同通用名同规格剂型挂网药品均价两者中的较低价格作为挂网价格。挂网价格为同品规挂网药品均价(目录中备注“需确认挂网价格”)的,请企业于2021年6月11日下午17:00前,递交药品价格确认函(附件3,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加盖企业鲜章),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确认价格”。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价格确认函的产品,医疗机构可按挂网价直接采购,也可议价采购;否则,按企业报价挂网,医疗机构议价采购。

二、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挂网交易目录中备注“需样品备案”的药品,即日起开展样品备案工作,请企业先按规定程序完成样品备案。样品备案办理流程详见附件5。

(二)企业完成样品备案后,应于2021年6月11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后的《云南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样品备案表》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基药备案表”。未按时递交样品备案资料的需样品备案药品,将无法按时挂网交易。

 

三、信息补充完善

有关企业应仔细、认真核对挂网交易药品信息(包括最小制剂单位、计价单位、包装单位、包装数量、通用名、剂型、规格、企业名称、备注等)。附件1中备注为“需规范包装信息”的药品,请在2021年6月11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信息补充完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信息补充完善”。

四、交易系统账号

(一)请企业使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3.0版”交易账号密码。

   (二)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办理须知要求办理。

联系方式:0871-65353103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610室(药械采购科)

 


附件1:挂网交易目录.xlsx

附件2:停止交易目录.xlsx

附件3:价格确认函.doc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附件5:基本药物备案指南.doc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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