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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更新及申报审核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4-28 阅读次数:15405

各相关企业:

  2021年云南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更新及申报审核工作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请企业点击链接查看:

  1、申报企业信息审核结果

  2、申报产品信息审核结果

  3、申请撤网产品信息审核结果;

  4、在网交易产品更新信息审核结果

  其中,申报企业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其所申报的产品信息均不予通过。因规格型号等信息受字段限制,故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等信息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公示期: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8日17:00。

  1.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使用云南省高值耗材阳光采购交易系统V3.0的账号密码于2021年5月8日17:00时前登录云南省高值医用耗材申诉(质疑)系统V3.0(http://www.ynyyzb.com.cn:7009/com.hsnn.hccmpa/login.html)提交申诉或质疑材料。

 

  2.无交易系统账号密码的企业,应在2021年5月8日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递交纸质申诉或质疑材料。

 

  3.登陆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请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应办事须知办理。

 

  4.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审核备注为有条件通过的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4)现场递交纸质材料(原件,并加盖鲜章)包括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法定代表人递交材料的可不提供)、申诉/质疑汇总表(附件5)(递交时需提供U盘现场拷贝电子版)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现场递交纸质材料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供现场查验,查验后身份证原件退还本人。

  (5)纸质申诉/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7楼701。

  (6)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65、65332056。

  

附件:

附件1:申报产品规格型号列表.xlsx

附件2:在网交易产品规格型号列表.xlsx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docx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附件5:申诉质疑汇总表 .xls

附件6:耗材申诉(质疑)系统操作手册.docx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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