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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云南省短缺药品清单品种挂网信息补充申报公告
信息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4-20 阅读次数:10084

 

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卫健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卫药政发〔2020〕3号)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展开国家和云南省短缺药品清单品种挂网的函》,现开展短缺药品挂网信息的补充申报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

一、申报药品范围

国家和云南省短缺药品清单品种(详见附件1)内未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的药品。

二、申报要求

(一)资质信息。企业按申报要求及说明进行信息填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二)申报价格。生产企业自主报价,申报挂网价不受现行采购价格限制。企业按最小制剂单位(片、粒、丸、支、袋等)报价,价格申报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挂网交易的零售包装价格,将按乘除法换算后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企业所报价格是指可供应给医疗机构的药品供货价,药品的报价含全省配送费用及税费等其它所有费用;报价为0的产品视为放弃本项目申报资格。

三、信息申报方式

(一)请企业通过链接登录“云南省短缺药品信息申报”系统,进行企业和产品信息申报。

链接地址:http://www.ynyyzb.com.cn:7009/com.hsnn.ypbid/login.html

(二)申报账号

1.企业使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3.0版的账号密码登陆。

2.无交易系统账号密码的企业,应在2021年4月27日下午17:00前通过申报系统“申报企业申请账号”功能自行申请账号。申请账号资料要求详见附件,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

3.登陆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应在2021年4月27日下午17:00前通过申报系统“申报企业重置密码”功能自行申请重置密码。重置密码资料要求详见附件,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

(三)企业和产品信息申报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9日下午15:00时(截止时间)。

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申报信息提交,否则视为放弃申报。企业填报信息内容应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上传材料应清晰、明确。申报操作方法,请企业查看《云南省短缺药品信息申报操作手册》。

(四)申报材料修改和撤回。申报企业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登录申报系统补充、修改或撤回申报材料,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申报材料的组成部分。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申报企业不得对其申报材料做修改和补充。

四、挂网方式

(一)医疗机构参考企业报价议价采购,实际成交价格不受报价限制。

(二)鉴于基层医疗机构没有议价权限,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先按企业报价采购,之后省采购平台每季度推送同厂药品上季度在平台议定的最低价,供基层医疗机构直接采购。

五、挂网企业应做好药品供应保障,严禁网下供货,相关行为列入《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暂行)》及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管理范围。

六、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或以补充公告方式发布。

 

        

        附件1:国家和云南省短缺药品清单.pdf

        附件2:信息填报要求及说明(1).doc

        附件3:《短缺药信息申报-操作手册》 .docx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5353103、68393892

药械采购科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610室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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