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配送企业配送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发布时间: 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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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备案情况的函》“对未提供完整备案材料的配送企业视为放弃配送资格”的规定,我中心将于2018年8月28日对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内未提供完整备案材料的配送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一),暂停其配送。
新增及未提交完整备案资料的配送企业,可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两票制”备案动态调整的通知》(网址链接:
http://www.pbh.yn.gov.cn/wjwWebsite/web/doc/UU151538022632996285)及《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备案的补充通知》(网址:
http://www.pbh.yn.gov.cn/wjwWebsite/web/doc/UU153112080079062788)要求,于每年单月的1日至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进行备案。我中心将按照省卫生计生备案情况,在采购平台内及时新增或恢复配送资格。
附件1: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