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
一、按云南省在网交易品种核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专家评审结果,部分产品调整药品属性。(详见附件一)
二、基本药物样品备案及合同签订
(一)本次调整为基本药物且未备案和合同签订工作的原非基药产品,即日起开展样品备案及合同签订工作,请企业按规定程序完成样品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样品备案及合同签订工作的产品,将于2019年3月15日暂停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系统的挂网交易。云南省样品备案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
(二)请企业仔细阅读《云南省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集中采购药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购销合同》(附件2),并于2019年3月14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云南省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本药物品种样品备案表》、《云南省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集中采购药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购销合同签订承诺书》(原件)(附件2)、《云南省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集中采购药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购销合同》(原件)(附件2)、《配送包装说明》(原件)(附件2)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件2)到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合同处620室,办理合同签订工作。
药品采购处联系方式:0871-65357873、65167613
药品采购处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六楼614、615室
合同处联系方式:0871-65332056
合同处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六楼620室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871-68322972、65165512
附件1:云南省在网交易品种核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专家评审结果.xls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9年2月28日